从1954年起,伴随着计划经济在全国范围内的施行,中国的国民经济却并没有如预期般的获得快速增长,反而是出现了严重下挫形势。
以工业部门为例,1954年当年就出现了建国以来首次工业总产值增速下降,当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速为13.4%(不计通货膨胀),比1953年的33%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也远比1952年的28%低。同样的,在1949-1952年期间农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以及国民收入总额的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14.2%、34.6%、19.1%,而这三项指标在一五时期的平均年增长率就下降到3.9%、21.7%、10%。[1]
除了这些抽象的统计数字之外,计划经济还造成了难以计数的混乱局面:
首先是上下游工业链的断裂,计划经济下的常态是部分工业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另一部分的工业产品又存在积压滞销。在国务院于1956年7月10日-7月30日召集15个省市的工业厅(局)负责人、中央各工业部、各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全国公私合营工业改造会议中,广东省代表就反映:制药、烟酒、金属制品、皮革等轻工业出现较严重的原材料紧缺,而砖瓦、纽扣、木材、棉织等轻工业却反过来产品滞销或计划任务不足,导致开工困难,甚至“一些职工只好靠摸鱼打柴为生”。
福建省反应省内的棉纱、生胶、铜材、塑胶、造纸等产业都出现了原材料紧缺的困难局面。云南省内多个轻工业的原材料供应不足并影响生产,炼油业和橡胶业甚至因此半停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西等多个省市出现了五金器材、钢铁、水泥、木材等工业中间品和建筑材料的紧缺。广西化工厂因缺氯化钾而停产一个多月,农具厂也因缺材料而半停工。无锡市25个工业门类的396种主要原材料,就有62种供应不上。上下游工业链的崩溃还反映在设备维修方面:”南京市曾出现国营企业干部夹着图纸满街走,找不到原有协作关系”。此外多个省市的轻工业产品(烟酒、火柴)却出现了大规模的产能过剩和产品积压滞销。
上海新亚药厂所需要的氰乙酸乙酯原本由苏州益民厂提供,但后者非国营企业,被整顿出了供货系统,新亚厂只得做好了停产的准备。后来公司通过协商决定从天津分公司采购供应,可谓是舍近求。再如上海通用药厂生产的20片装氯霉素胶丸出现外包装盒供应脱节,分公司的解决办法是令通用厂改产大包装100片装胶丸,以保证计划指标的完成。[2]
其次工业部门与商业部门间的脱轨。在经历了去市场化后,工商企业之间关于价格、产量、质量、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矛盾激化严重。商业企业往往不能为工业按时供应原材料,或供应的原材料货不对板、质量不过关。而当本地商业企业满足不了本地工业的采购需要时,贸易公司、商业行政的主管部门却又限制工业企业自行向外地采购[3]。由于在计划经济下商业企业既是工业企业的上游原材料供货商,又是下游产业产品的承销商,以致于有的商业企业收走了工业产品后不付款,或借口产品质量不高只给七八折货款。而一旦双方争持不下,商业企业就威胁工业企业要停止供应原材料。当时安徽省商业企业不满意工业企业不按计划生产、工业品质量不高,影响商业零售和批发。为了协调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矛盾,当时的安徽省委副书记、副省长都曾亲自主持并商定好办法,但省级商业企业仍以总公司不同意为由拒绝执行。
又如中国医药工业公司集中统一后就不再收购和销售医药公司以外单位生产的药品,就是只有医药公司的工厂才可以生产药品。为此不少上海的工厂只能停止药品或药品原料的生产,导致上海市化工、轻工、水产等局所属31个企业、近百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发生大量违约和经济损失。如未进入托拉斯的上海东海制药厂有维生素A、D、E、木榴油和六合维他等胶丸被要求停产,其中已签订的7万瓶维生素E胶丸供货合同面临违约。同时,该厂利用带鱼鳞生产的咖啡因,1964年的产量在6吨左右,1965年只允许继续生产3吨,严重影响到了依靠加工鱼鳞为生的两千多户人家的经济收入。第二商业局禽蛋加工厂以次蛋加工而成的卵磷脂,每年有36万瓶的生产能力,亦被要求在库存原料用完后停产。上海试剂厂花费7万元的乙酰胺
参考
^孙健.20世纪的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历程(经济卷1949-2000)^《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上海分公司供销站关于托拉斯试点组小结》^王俊豪.王建明.中国垄断性产业的行政垄断及其管制政策中国艾草网官方网址: www.cnaic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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