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出台措施,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等具体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助推中医药发展。
医保定额支付病种可以使用中医药颗粒剂。印发《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老年性白内障等45种疾病实行定额支付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对符合老年性白内障等45种疾病实行定额支付,按病情使用中药颗粒剂,促进南阳市中医药特色发展。
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对市域内二、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病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提高10%、2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在医保统筹基金总额预算分配中,将中医医疗机构单列进行核算,支持中医药发展。
通过系列举措的实施,南阳市广大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到中医药政策倾斜和中医药发展带来的实惠,逐步形成医保基金安全、中医药产业发展、参保群众受益的多赢局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南阳时中医药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和市政协“发挥仲景品牌优势,打造全国中医药名都”意见建议,积极支持中医诊疗技术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原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目前,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正在申请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试点,持续加大对中医药行业的扶持力度。
支持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支持南阳市中医院与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合作,共建国家中医(骨伤)区域医疗中心,挂牌成立“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南阳医院”。市医保经办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给予倾斜。
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南阳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本地实际对服务价格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向中医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颗粒剂)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实行中西医定额支付病种、日间手术病种同病同价。
加强中医药医保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在国家颁布的中医诊疗规范之外设定服务项目、数量限制。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分级分类、纵横对比、分别预算”原则,在总额预算的大框架下,提取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系统数据,单列进行核算,科学预分中医疗机构年度基金总额度。
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落实《南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宛发〔2021〕14号)精神,出台《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措施》(宛医保〔2021〕76号)文件,结合南阳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简称“两地一都”)行动计划,在医保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协助中药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免煎颗粒、获得医疗器械批号的艾灸产品纳入医保目录。(供稿人: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张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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